高度专门职签证分为“1号”和“2号”。
此外,1号签证根据活动内容(工作职责)进一步细分。
“1号(a)”签证适用于从事**“研究”或“教育”**工作的人员。其定义为“基于与日本公私机构签订的合同,从事研究、研究指导或教育活动”,并要求与日本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签订雇佣合同。
与此居留资格相对应的工作职责如下:
“1号(b)”签证适用于从事**“利用知识或技能的工作”**的人员。其定义为“基于与日本公私机构签订的合同,从事需要自然科学或人文科学领域知识或技能的工作”,并要求与日本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签订雇佣合同。
与此居留资格相对应的工作职责如下:
然而,请注意,“技术・人文知识・国际业务”签证类别中,从事**“国际业务,如翻译和口译”的人员,不符合申请高度专门职签证**的资格。
“1号(c)”签证适用于从事**“经营”或“管理”**工作的人员。其定义为“在日本公私机构从事业务经营或管理活动”,并要求在日本注册的公司中担任经营或管理职务。
与此居留资格相对应的工作职责如下:
要成为高度专门职2号,首先必须以高度专门职1号的身份连续从事活动至少三年。此外,还需持续保持70分或以上的积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