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页面概述了企业主在雇用外国公民时应注意的常见问题和要点。
答10: 请根据您要申请的在留资格类型,访问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网站查询所需文件。 如需电话咨询,请联系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信息中心。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信息中心: 电话:0570-013904 (从IP电话、PHS或海外拨打):03-5796-7112
答11: 该文件用于根据贵公司的规模将其归类为以下四类之一。所需文件因类别而异;公司规模越大,所需文件越简单。
组织的类别划分:
答12: 如果申请时前一年度的“雇佣收入源泉征收法定调书合计表”尚未完成且无法提交,请提交可用的最近文件(即前一年度的“合计表…”)。
答13: 如果您提交毕业预定证明书,我们将受理申请,但您必须在他们毕业后提交毕业证书。对于3月毕业的外国学生,我们从前一年的12月开始受理申请。申请结果将在您向申请的地区入国管理局提交毕业证书后通知您。
答14: 对于可以多次重新发放的文件,如证明书,需要原件。对于学位证书,复印件即可,但请务必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供核查。
答15: 不可以。如果一名外国学生已从大学毕业并完成了其“留学”签证下的活动(即不再在校),他们不能再打工。
答16: 他们可以将自己的在留资格变更为“特定活动”以求职。详情请参考提供的链接。
答17: 他们可以参加没有薪资支付的欢迎仪式或培训课程。但是,只有在获得在留资格变更许可后,他们才能开始工作并领取报酬。
答18: 虽然《雇佣证明书》没有固定的格式,但请包含以下信息。请务必在文件末尾附上出具证明的公司的名称、地址、职务和全名。
答19: 劳动法同样适用于外国公民,如同适用于日本公民。因此,您必须根据《劳动基准法》明确说明雇佣条款。
答20: 通常最好是签订一份附条件的雇佣合同,其中规定雇佣关系在成功获得工作签证后生效。例如,您可以包含一个条件,说明入职日期“将在获得地区入国管理局的雇佣许可之日生效”。
答21: 虽然不总是需要雇佣合同,但您必须提交一份明确说明未来员工雇佣条款的文件,例如他们的工作职责、薪资和预期的雇佣期限(例如《雇佣条款声明书》)。
答22: 《雇用理由书》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提交的文件。然而,如果在审查过程中,入国审查官需要更具体地了解工作职责,他们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文件,例如详细说明雇用理由和工作描述。
答23: 如果他们无法提交住民税课税(或非课税)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,请让他们提交一封信函(格式不限),解释为何无法提交该文件,并附上可以作为其最近一年收入参考的材料,如源泉征收票和工资单。
答24: 由于签证资格由其在派遣地点从事的活动内容决定,您必须提交显示派遣公司概况和派遣合同详细信息的材料。
(来源: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,2025年2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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